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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负压供水设备:湖南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70号)
1月17日讯(记者 官铭)“一湖四水”安澜,这是每个湖南人心中的美好愿景。日前,湖南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7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到2022年基本建成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五项任务”,确保群众从水源到水龙头全程用水安全
湖南省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现状如何?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数据,2019年基本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整核准和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未来三年有哪些计划?《通知》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治理和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两个方面明确了以下“五项任务”:
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准与名录公布、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以及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到2020年底,各地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日供水人口1000-10000人(以下简称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准与名录公布;
到2021年底,全省新增日供水能力220万吨左右、新建与改造城市供水管网3800公里左右;
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确保农村千吨万人、千人以上集中式水源水质改善。
专项检查、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矩阵监督为群众铸牢用水安全“铠甲”
《通知》提出,2020年底前,要建立饮用水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通知》提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信息公开等渠道,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饮用水安全建设、保护和监督,增强群众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同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加强饮用水水源应急能力建设,有序推进设施建设,定期排查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
“五项任务”,确保群众从水源到水龙头全程用水安全
湖南省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现状如何?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数据,2019年基本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整核准和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未来三年有哪些计划?《通知》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治理和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两个方面明确了以下“五项任务”:
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准与名录公布、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以及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到2020年底,各地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日供水人口1000-10000人(以下简称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准与名录公布;
到2021年底,全省新增日供水能力220万吨左右、新建与改造城市供水管网3800公里左右;
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确保农村千吨万人、千人以上集中式水源水质改善。
专项检查、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矩阵监督为群众铸牢用水安全“铠甲”
《通知》提出,2020年底前,要建立饮用水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通知》提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信息公开等渠道,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饮用水安全建设、保护和监督,增强群众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同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加强饮用水水源应急能力建设,有序推进设施建设,定期排查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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