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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发生器:山东淄博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2021年度大气治理任务安排,科学、有效、规范提升工业炉窑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工业炉窑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强化涉工业炉窑企业生产环节的过程管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实现工业炉窑的深度减排,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以工业炉窑企业全流程整治为重点,以工程治理为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强化生产、运输、存储、输送和末端治理等环节的改造提升,树立行业治理标杆,分批次实施整治,加快工业炉窑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治理范围。对全市工业炉窑实施深度治理,对火电、钢铁、水泥、玻璃、陶瓷、耐材、石灰窑、铸造、砖瓦等行业实施重点整治。各区县应组织相关企业率先开展深度治理工程,首批治理企业(任务数量见附表1)应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治理工作,其他企业压茬推进、逐步实施。
二、重点任务
按照《淄博市重点行业精细化环境管理规范(一)》(淄环发〔2019〕157 号)、《淄博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淄环发办〔2020〕19号)、《淄博市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环境管理规范》(淄环发〔2020〕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对工业炉窑再摸排、再诊断,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工程治理方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实施提升改造。要建立整改“一企一策”,明确整治范围、整治方案和整治时限,实现工业炉窑整治真提升、污染物真减排。
(一)深化先进技术的推广使用。以实现污染治理关口前移为导向,加大先进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推广,通过工艺装置的自动化、机械化、信息化改造,实现生产过程的高效、稳定、洁净,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以高效末端治理技术为引领,加快提升改造,850℃以上高温炉窑要开展脱硝治理升级改造;建陶、耐材、砖瓦、铸造行业破碎、均化等产尘环节要开展高效除尘技术改造;耐材、砖瓦、玻璃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脱硫治理,提升治理效率;陶瓷企业、陶瓷烤花企业要做好VOCs与高温炉窑的协同处置;石灰炉窑企业要强化CO治理。指导企业建立环保治理前瞻性思维,看齐行业标杆,大力推广先进治理技术的应用,实现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技术性减排。
(二)深化治污设施效率提升。组织开展现有治污设施的诊断检查,重点对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氨逃逸、除尘设施收集效率、在线监测设施的对比监测等进行全覆盖诊断,强化治理设施的规范化运行。企业重点治污设施应一开一备冗余设置,提升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效率。强化企业治污设施关键部件的储备,强化维修维护效率,减少和杜绝治污设施停运时间。优化更新治污设施催化剂,对“超期服役”、催化效率低下的尽快实施更换;加大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自动化技术改造升级,建立治污设施与生产工况的自动化连锁控制,实施“精准治污”;通过管理措施和工程治理的“双推进”,提升治污设施的收集、治理效率,减少污染排放。
(三)深化无组织治理管控。强化水泥、耐材、砖瓦、建陶等行业粉性物料装卸、存储、输送、转运、混料等环节的管控,严格密闭、密封措施,严禁露天存放原辅材料。投料、破碎、压制、筛分、混料等重点产尘环节要配备高效除尘、抑尘措施,提高除尘、抑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燃煤电厂、钢铁、建陶、耐材等涉粉尘企业,要对物料仓密闭不严,输送、转运环节跑冒滴漏,料仓和装卸环节降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一次彻查彻改。鼓励有条件企业在料仓、堆场等重点涉尘区域,设立β射线法颗粒物检测装置,探索建立颗粒物数据与降尘设施的自动化联锁,实现除尘、抑尘设施自动启停。
(四)深化清洁能源替代。挖掘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潜力,引导企业实施能源改造,鼓励陶瓷、玻璃、石灰窑等行业开展燃料“煤改气”“气改电”“煤改电”。鼓励企业“先行先试”,对先行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工程,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实施绩效分级申请、大气污染项目资金方面给予支持,从源头实现污染物的进一步减排。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2月8日前完成)
各区县要认真开展炉窑企业深度治理摸排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分行业、分类别开展摸排。在摸排的基础上,认真谋划治理工程,指导企业细化工程方案,确保顺利实施。请于2月8日前,将《淄博市2021年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工程摸排清单》(详见附件2)报市局大气科。
(二)攻坚推进阶段。(2021年2月9日——10月31日)
各区县要将工业炉窑深度治理作为今年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制定本辖区深度治理工作方案,对重点提升工程实施挂包推进,及时解决治理中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掌握各企业工作进展,指导企业做好新技术应用和人员培训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末端治理水平和过程管控能力。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1年11月30前)
各区县按照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对治污效果好,环境效益突出、运行成本经济、运行稳定的治理技术,以点带面开展宣传推广。同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企业内生动力,推进行业管控体系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充分认识炉窑深度治理工程的重要性,将工业炉窑深度治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调度、推进,要将工程项目的落实落地,作为炉窑深度治理的重要抓手。做好监督帮扶,指导企业在工艺装置、治污高效设施改造提升上下足气力,开展深度治理工程。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县要积极引导企业主动提升炉窑深度治理意识,通过开展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树立行业标杆,助推行业长效、健康发展。同时,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做好典型宣传,创新减排技术,正确引导舆论,形成工业炉窑深度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工作督导。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工作督导机制,每月开展现场督导和工作调度,并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局大气科(联系人及电话:岳汇 3183853,邮箱:zbshbjdqk@zb.shandong.cn)。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工程进度适时开展抽查,进一步强化工作推进,确保各项工程尽快发挥环境效益。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以工业炉窑企业全流程整治为重点,以工程治理为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强化生产、运输、存储、输送和末端治理等环节的改造提升,树立行业治理标杆,分批次实施整治,加快工业炉窑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治理范围。对全市工业炉窑实施深度治理,对火电、钢铁、水泥、玻璃、陶瓷、耐材、石灰窑、铸造、砖瓦等行业实施重点整治。各区县应组织相关企业率先开展深度治理工程,首批治理企业(任务数量见附表1)应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治理工作,其他企业压茬推进、逐步实施。
二、重点任务
按照《淄博市重点行业精细化环境管理规范(一)》(淄环发〔2019〕157 号)、《淄博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淄环发办〔2020〕19号)、《淄博市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环境管理规范》(淄环发〔2020〕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对工业炉窑再摸排、再诊断,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工程治理方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实施提升改造。要建立整改“一企一策”,明确整治范围、整治方案和整治时限,实现工业炉窑整治真提升、污染物真减排。
(一)深化先进技术的推广使用。以实现污染治理关口前移为导向,加大先进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推广,通过工艺装置的自动化、机械化、信息化改造,实现生产过程的高效、稳定、洁净,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以高效末端治理技术为引领,加快提升改造,850℃以上高温炉窑要开展脱硝治理升级改造;建陶、耐材、砖瓦、铸造行业破碎、均化等产尘环节要开展高效除尘技术改造;耐材、砖瓦、玻璃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脱硫治理,提升治理效率;陶瓷企业、陶瓷烤花企业要做好VOCs与高温炉窑的协同处置;石灰炉窑企业要强化CO治理。指导企业建立环保治理前瞻性思维,看齐行业标杆,大力推广先进治理技术的应用,实现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技术性减排。
(二)深化治污设施效率提升。组织开展现有治污设施的诊断检查,重点对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氨逃逸、除尘设施收集效率、在线监测设施的对比监测等进行全覆盖诊断,强化治理设施的规范化运行。企业重点治污设施应一开一备冗余设置,提升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效率。强化企业治污设施关键部件的储备,强化维修维护效率,减少和杜绝治污设施停运时间。优化更新治污设施催化剂,对“超期服役”、催化效率低下的尽快实施更换;加大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自动化技术改造升级,建立治污设施与生产工况的自动化连锁控制,实施“精准治污”;通过管理措施和工程治理的“双推进”,提升治污设施的收集、治理效率,减少污染排放。
(三)深化无组织治理管控。强化水泥、耐材、砖瓦、建陶等行业粉性物料装卸、存储、输送、转运、混料等环节的管控,严格密闭、密封措施,严禁露天存放原辅材料。投料、破碎、压制、筛分、混料等重点产尘环节要配备高效除尘、抑尘措施,提高除尘、抑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燃煤电厂、钢铁、建陶、耐材等涉粉尘企业,要对物料仓密闭不严,输送、转运环节跑冒滴漏,料仓和装卸环节降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一次彻查彻改。鼓励有条件企业在料仓、堆场等重点涉尘区域,设立β射线法颗粒物检测装置,探索建立颗粒物数据与降尘设施的自动化联锁,实现除尘、抑尘设施自动启停。
(四)深化清洁能源替代。挖掘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潜力,引导企业实施能源改造,鼓励陶瓷、玻璃、石灰窑等行业开展燃料“煤改气”“气改电”“煤改电”。鼓励企业“先行先试”,对先行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工程,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实施绩效分级申请、大气污染项目资金方面给予支持,从源头实现污染物的进一步减排。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2月8日前完成)
各区县要认真开展炉窑企业深度治理摸排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分行业、分类别开展摸排。在摸排的基础上,认真谋划治理工程,指导企业细化工程方案,确保顺利实施。请于2月8日前,将《淄博市2021年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工程摸排清单》(详见附件2)报市局大气科。
(二)攻坚推进阶段。(2021年2月9日——10月31日)
各区县要将工业炉窑深度治理作为今年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制定本辖区深度治理工作方案,对重点提升工程实施挂包推进,及时解决治理中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掌握各企业工作进展,指导企业做好新技术应用和人员培训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末端治理水平和过程管控能力。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1年11月30前)
各区县按照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对治污效果好,环境效益突出、运行成本经济、运行稳定的治理技术,以点带面开展宣传推广。同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企业内生动力,推进行业管控体系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充分认识炉窑深度治理工程的重要性,将工业炉窑深度治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调度、推进,要将工程项目的落实落地,作为炉窑深度治理的重要抓手。做好监督帮扶,指导企业在工艺装置、治污高效设施改造提升上下足气力,开展深度治理工程。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县要积极引导企业主动提升炉窑深度治理意识,通过开展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树立行业标杆,助推行业长效、健康发展。同时,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做好典型宣传,创新减排技术,正确引导舆论,形成工业炉窑深度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工作督导。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工作督导机制,每月开展现场督导和工作调度,并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局大气科(联系人及电话:岳汇 3183853,邮箱:zbshbjdqk@zb.shandong.cn)。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工程进度适时开展抽查,进一步强化工作推进,确保各项工程尽快发挥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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